一、负责拟定院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全院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组织传达学习和贯彻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
革命传统、时事和形势教育。
三、负责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的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各支部情况,协调、帮助、指导
支部开展工作。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定期进行党课教育,组织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四、协助党委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表彰、宣传、学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的先进
事迹和经验。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任用的考核工作。
六、负责党委会议的准备工作、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承担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负责党委文件撰稿、成文把关,负责党内文件登记、收发、传阅、催办、保管和归档及党委印鉴管理。
八、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并做好组织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收缴、管理党费。
九、支持、指导共青团开展工作。
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 任 李善杰
联系电话:(0482)398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