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规划
  • 发布时间:2017-09-11
    文档来源:
  • 成果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规划
    任务来源:自治区政府
    主持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
    完成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
    项目负责人:陈玉山
    主要完成人:陈玉山、宋连城、韩晓东、高明福、费树军、秦建明、张惠良
    起止时间:2005年3月—2006年2月
    鉴定情况:2006年10月14日自治区政府主持评通过,内政字[2007]37号批准。
    获奖情况:全国林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二等奖
    内容提要
        根据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全区沙化土地面积41.59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总面积35.16%。全区9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沙区及其影响范围内,沙化土地已成为内蒙古危害环境最突出的问题之一。为使防沙治沙工作适应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需要,“把内蒙古建设成为祖国北疆最重要的生态防线”,自治区政府部署编制《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规划》。
      全区沙化特点是:(1沙化土地面积大。全区沙化土地面积41.59万平方公里,占自治区国土总面积的35.16%;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18.08万平方公里,占15.28%。(2沙化土地分布广。全区自西向东分布有巴丹吉林、腾格里、乌兰布和、库布齐、巴音温都尔五大沙漠和毛乌素、浑善达克、科尔沁、乌珠穆沁、呼伦贝尔五大沙地以及阴山北麓严重风蚀沙化土地。沙化土地遍及全区12个盟市的90个旗县(市、区),致使全区9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沙区及其影响范围内。(3)沙化土地类型多。流动沙地8.75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沙化土地面积21.03%;半固定沙地6.01万平方公里,占14.45%;固定沙地11.85万平方公里,占28.50%;露沙地5.92万平方公里,占14.20%;沙化耕地0.22万平方公里,占0.53%;风蚀劣地(残丘)1.75万平方公里,占4.21%;戈壁7.09万平方公里,占17.05%。(4)自治区沙地分布东西跨度大,横跨我国西北、华北和东北地区,各类型区条件各异、情况复杂。
      《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的原则,将全区沙化土地划分为5个类型区、19个重点治理区,分别制定治理策略和利用方向,以重点生态工程为支撑,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艺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综合治理。
      提出点线面相结合的总体布局。(1)点布局:由全区旗(县)级以上90个城镇组成,依托城区绿化、全民义务植树、部门绿化和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城区周围、近郊、远郊协调配置的城镇防沙治沙体系。(2)线布局:依托公路、铁路、河流沿线两侧防护林带建设,形成贯穿全区、纵横交错、区域分割的防护林网络。(3)面布局:依托5个类型区19个重点治理区建设。干旱沙漠、戈壁边缘及绿洲类型区,通过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实施生态移民、有计划引水调水,保护和拯救现有天然荒漠植被,恢复绿洲生态;阴山以南毛乌素沙地及库布齐沙漠周边类型区,通过沙区锁边林带建设、防护林建设、小流域治理等工程项目、商品林营造等,提升沙区生态和经济效益;浑善达克沙地及阴山北麓风蚀沙化类型区,通过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及保护性措施,保护和恢复植被,建设林草结合的防风固沙带。松辽平原科尔沁沙地类型区,通过“三北”防护林建设、农田保护性耕作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巩固和扩大建设成果;呼伦贝尔沙地类型区,合理解决林、农、牧用地矛盾,保护并恢复林草植被,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规划》针对全区沙化土地资源条件,制定了沙产业发展方向,主要包括用材林基地建设、经济林基地建设、林沙产品加工业、林木种苗和花卉业、生态观光旅游、林副产品栽培、采集、加工业、饲草料种植和加工业。
      《规划》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做为防沙治沙重点工程,落实建设范围、内容、任务量,对全区防沙治沙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规划》提出阶段目标:近期目标(20062010年)完成林业治理面积4000万亩,沙区森林覆盖率提高3%;退化、沙化草地防治面积4.5亿亩,草地植被盖度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10%;沙产业取得长足发展,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中期目标(2011年~2020年)完成林业治理面积6000万亩,全区沙区森林覆盖率提高4%;完成退化、沙化草地防治面积9亿亩,林草植被盖度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5%。沙产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远期目标(20212050年)适宜治理的沙化土地得到全面治理,沙区生态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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